福建新(擴)建3萬噸或3萬平米以上冷庫可獲補助100萬元
日前,福建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支持中國—東盟海產品交易所加快發展十三條措施》的通知,提出將對交易所配套新(擴)建3萬噸或3萬平方米以上的冷庫給予100萬元補助,同時支持交易所進一步整合省內海產品市場供應鏈、構建自營電商平臺、到海絲沿線國家設立海外倉儲等。
在涉及培育做大交易規模上,通知提出了六條相關獎勵措施——
發揮省內水產流通加工協會、遠洋漁業協會等各類涉海協會作用,引導省內遠洋捕撈、食品加工、冷鏈物流等各類涉海企業,通過交易所平臺,做大境內外貿易規模。支持交易所冷鏈物流建設,對于交易所配套新(擴)建3萬噸或3萬平方米以上的冷庫,給予補助100萬元。同時還配套了其他補助措施。
對在我省口岸進關并進入交易所交易的遠洋漁業自捕水產品,每噸魚貨補助50元;對進入交易所交易但魚貨異地交割的,按上述標準的80%執行。
引導省內大型商貿物流企業入駐交易所交易平臺,優先通過交易所交易平臺進行買賣。整合省內海產品市場供應鏈,推動省內永輝超市、新華都等大型采購商家入駐交易所,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其供貨渠道。
支持交易所構建自營電子商務平臺,交易所網上年銷售額首次超過1億元,或網上年銷售額居全國行業排名前3名,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支持交易所建設海洋產業基地,優先辦理用海審批手續,按規定減免部分海域使用金。在福州出口加工區設立產業基地,在寧德設立分中心及“中國—東盟海產品交易所寧德(霞浦)綜合基地”產業園區。
交易所高管及技術骨干人員參照執行《福州市鼓勵加快總部經濟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相關人才獎勵政策。
在金融財稅扶持力度上,通知提出了四條措施——
對在交易所交易的福州地區會員企業(含新注冊或遷入),自2015年起3年內,根據企業實際到資注冊資本金和船舶總噸位給予定額獎勵。獎勵辦法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以獎勵交易所發展的方式,由交易所兌現給相關會員企業。鼓勵交易所對前1000名會員免收會員費。自2015年起2年內,對交易額前100名會員企業按照交易額的1%~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鼓勵省內金融機構同交易所合作,開展針對交易所會員的銀行授信、交易所倉單回購、擔保、供應鏈保理等金融創新業務,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支持交易所在海絲沿線國家設立海外倉儲,對建倉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支持交易所在海關特殊監管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倉儲集散配送中心和O2O展示交易中心,對場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按其購買或租用土地費用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設立中國—東盟海產品產業投資發展基金。支持交易所適時開展中遠期合約、標準化合約(不含集中交易)等交易模式創新,為會員提供通關報檢、進出口代理、繳退稅代理等一站式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通過交易所平臺,探索本外幣跨境結算新模式,提供各類金融產品。
此外,通知還在推進貿易便利化方面提了三項相關措施。
中國—東盟海產品交易所位于福州馬尾,是中國與東盟海上合作基金支持的一個重要項目,也是國內乃至全球以海產品為主題的交易所。